年12月10日晚,大学刚毕业的王浪在酒吧遭遇社会人李雷的挑衅,王浪多次认怂、赔笑,但仍遭到李雷的辱骂、推搡。随后,王浪用李雷递给他的酒瓶还击,导致李雷死亡。一审法院认定王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判决王浪有期徒刑九年。随后,王浪上诉。
二审时,检方认为王浪“防卫过当”。王浪在庭上不断发问:谁能告诉我,当时那种情况,我应该怎么办?
小伙在酒吧里“反杀”挑衅者
父亲王天赐介绍,他们家三代行医,在当地很有人缘。儿子王浪从小就是个乖孩子,从小到大没惹过事。“跟谁说起来都不相信王浪这孩子会杀人。”
在天涯论坛上,不少人都讨论过王浪案,有网友提出质疑:能去酒吧混的,能是什么好人?
王天赐说,王浪以前从没去过酒吧。出事那天是他的初中同学苗林约他出来,一连打了5个电话,前3个电话王浪都没有接,后来实在拗不过同学的邀请,才来到酒吧。据王浪的多位同学和朋友回忆,案发当晚,王浪本来是在健身房健身,接到同学电话后才离开。
而当天晚上,在事发酒吧里,当地有名的“雷哥”李雷,站到了王浪的对面……
酒吧监控视频显示,当天20时32分,已喝过酒的李雷和两个朋友来到酒吧,经过王浪的座位后,李雷拿起一个烟灰缸扔到王浪胸前,王浪遂从座子上抓起啤酒瓶起身与李雷发生争执。
争执期间,双方的朋友分别从二人手中夺下啤酒瓶。李雷继续上前争吵,并先后递给王浪两个啤酒瓶,王浪仍在跟李雷解释,并几次伸手试图拍李雷的肩膀和胳膊示好,但都被李雷拿手推开。
王浪一直在讨好,但仍被李雷辱骂、威胁
在庭审时,王浪供述称其当时一直在“认怂”,称李雷为“雷哥”“都是出来玩的,你玩你的我玩我的”之类的言语。但李雷并未罢手,两次掀翻桌凳,还拿啤酒瓶威胁劝架的苗林。
当李雷用左手推搡了王浪的脖子,做出类似扇嘴巴的动作后,王浪愣了2秒钟,突然用啤酒瓶向李雷头部击去。随后两人纠缠在一起。
视频监控中也能够看到,李雷曾回身寻找酒瓶、烟灰缸试图反击,但在王浪持续的攻击下未能得手,随后脚底打滑摔倒……
最终结果是,李雷死亡。
被改变的人生轨迹
事发前的夏天,王浪刚刚从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,在泾阳县做药厂的医药代表。医院工作的,在医院实习后考职位没考上。王天赐回忆,就在事发前几天,王浪还跟他说,“爸,您放心,医院实习太忙,我没时间复习,今年我一定能考上。”
而社会无业人员李雷,事发前半年,他向路边载客的出租司机收取每人元的“保护费”,否则便以威胁、恐吓等手段不允许司机拉客。为此,李雷因寻衅滋事被行*拘留十五天。
李雷死后,有李雷同村人来看望王浪的父亲,说王浪是“为民除害”。还有很多王浪的同学、老师、朋友签了联名信,来证明王浪是个“乖孩子”。
但在王天赐看来,他更希望这件事情压根儿没发生过。如果李雷没有死,王浪也就不会被羁押至今。医院的职位,成为救死扶伤的一员。
从案发后,王天赐只在开庭时见过王浪,他都没有机会和儿子说话。“如果能见到他,我也会告诉他,照顾好自己,耐心的等待,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。”王天赐红着眼睛说。
辩护人:
参照“昆山反杀案”应认定正当防卫
王浪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浪的行为是正当防卫,但一审法院没有认可。
王浪的案子发生在年12月10日,比著名的“昆山反杀案”早了半年多。年6月28日,王浪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时,“昆山反杀案”也还没有发生。但此后,舆论都将王浪案称为咸阳版或陕西版的“反杀案”。
因为他们都有相类似的特征:被害人主动挑衅引起事端;凶器均为被害人提供……而且,两个案件当事双方的身份也都很相似,被害的是“纹身男龙哥”和“社会男雷哥”,实施反杀的是打工仔于海龙和大学生王浪。
二审的时候,“昆山反杀案”已经尘埃落定,辩护人王万琼、徐昕在庭上对比了王浪案和“昆山反杀案”,以此欲证明王浪反杀系正当防卫。
在辩护人的辩词中显示,“昆山案”时当于海明反抢砍刀后,其与“龙哥”就是砍刀对徒手,而王浪案始终是啤酒瓶对啤酒瓶;“昆山案”中于海明捅刺“龙哥”5刀后,追砍第六刀没砍到,刀掉在地上捡起来继续追砍,而王浪用啤酒瓶击打李雷6次,捅刺2次,并没有追击行为。
公诉人:
持啤酒瓶猛烈还击是防卫过当
二审时,公诉人认为辩护人将王浪案对比昆山案有不妥之处,应该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