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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3/9/16 19:34:00
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

近日,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威海卫酒业集团威海有限公司,做出处以三万元的罚款的行*处罚决定。

记者从威市监知行处字〔〕3号行*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,山东威海卫酒业集团威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啤酒、果酒、塑料制品的生产,并销售自产产品。根据国家提倡鼓励废旧物品回收的相关规定及行业惯例,当事人利用回收旧酒瓶作为自己的啤酒容器使用,用于灌装塑料纸软包装的威海卫、昆嵛啤酒。回收的旧酒瓶中包括瓶颈烙有“青岛啤酒TSINGTAO”浮雕文字的青岛啤酒瓶。自年12月,当事人继续使用带有“青岛啤酒TSINGTAO”浮雕文字的回收酒瓶灌装销售威海卫、昆嵛啤酒,在瓶贴上使用了自身的“威海卫”、“昆嵛”商标标识,该标贴标有“瓶体文字与本产品无关”字样,但当事人没有对瓶颈烙有的“青岛啤酒TSINGTAO”浮雕文字进行遮盖。由于当事人在回收、使用和销售过程中没有对旧啤酒瓶的品牌进行分类统计,无法统计其中烙有“青岛啤酒TSINGTAO”浮雕文字的啤酒瓶的生产和销售数量,涉案经营额无法计算。另查,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32类啤酒商品上注册了第“青岛啤酒”商标,在32类啤酒、纯生啤酒商品上注册了第号“TSINGTAO”商标,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“工商行*管理部门处理时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的规定,对山东威海卫酒业集团威海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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