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订翻倍借款凭证、制造资金走账流水或持现金拍照等虚假给付事实,而实际取得钱款金额大幅度低于借款金额,事后又肆意认定违约,隐瞒真实借款还款情况,暴力索债……
日前,杭州市余杭法院宣判了一起“套路贷”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。这个团伙的犯案手法令人瞠舌,且专找刚成年的杭州本地学生下手。
庭审现场,图片由余杭法院提供
成立“公司”
专业从事“套路贷”
年初,徐某未经登记在杭州市余杭区以“易速贷公司”名义放贷,后改称“公司”,主营“零用贷”,以刚成年的杭州本地人为主要放贷对象。其间,徐某陆续招募陈某、楚某、张某、刘某、汪某等人为组织成员。
该组织人员固定,分工明确,老板徐某负责洽谈签约,其余成员主要负责催债,刘某后转做财务负责记账。组织还设立专门的